5
在会计账簿中,常见的虚l假情况主要有哪些呢?
收入不入账所谓收入不入账主要是指财会人员隐匿收入,不报账、不交公而私自占用。
1.对于罚没款、管理费和上级拔款等,不报账、不上交、私自扣留。
2.对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回扣和银行存款,按应收l账款长期挂账、伺机挪用或侵吞。
3.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特别是出售账外废旧物资时,采取少计价款,不开发l票,不入账等方式直接侵吞。
4.在一些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由于不是每笔业务都开发l票,票面金额则可能小于实收金额,柜台人员按票面金额报交收入,有侵吞差额款项。
执业纪律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机构,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其代理记账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违规责任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如有违反本规范的行为,由主管财政机关按照《会计法》及《上海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武昌代理记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独立执业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bu门报告。